是她影響我的一生    

 

「誰對你有恩,一輩子都不能忘。」這是母親最常對我叮嚀的一句話。

  我的母親今年七十七歲(民國七十六年時),在我們相處三十多年的歲月中,她始終扮演一種亦母亦友的角色。

 

母親對我,身教多於言教,她對許多事物,常有獨特的見解。

 

母親姓郭名爾,綽號叫「阿麵」,因為她的皮膚特別白晳,像麵粉般的細緻。她出生在三芝的舊式大家族中。我幼年時,她常描繪先祖唐朝郭子儀的事蹟,無形中灌輸忠孝節義的做人道理。她的個性耿直倔強,對人對事愛恨喜惡分明,感情豐富,好交友,富同情心,對待人從不分貧富貴賤。她雖未受過正式教育,但上過私塾,因而慶幸自己能認字,坐火車時可以幫助別人看站牌。

  小時候,我是個驚嚇父母的能手,一發燒就兩眼一翻、雙腳一蹬,魂去半條,不知有多少次是她從閻王那裡把我搶回來的。可能是那麼難帶大的緣故,母親只好放任地讓我從小我行我素,自由發揮。

  

母親給予適度的放任


  我的童年過得非常豐富。上小學時,親族中的孩子只有我沒上明星學校,母親讓我就讀的學校離家很近,因為她認為健康最要緊,書念不好沒關係。 她並不把我當做炫耀及與人比較的物品,所以我在求學的過程中沒任何壓力,我不必跟人在功課上競爭分數,因為母親認為一個人健康快樂誠實比什都重要。

  兒時体弱,我經常不去上課,很多時間都消磨在電影院和書報攤上。記得小學五年級時,帶班上十幾個同學去看歌仔戲,沒參加課後的補習而被記了過,罪名是「帶頭逃學」,其實是級任老師自已說: 「不想補習的可以先回去」。母親並沒有處罰我,大人能明事理、查真相,反而使孩子更誠實。

  母親常帶我去看布袋戲、歌仔戲和平劇,我因此認得很多歷史人物。除了愛看戲,她也愛唱歌,我家有一部留聲機,她只要聽一、兩遍就會唱了。我愛聽音樂,不知跟愛搖留聲機的發條是否有關。

  大概七、八歲那一年,留聲機發條竟被我搖斷,母親那麼心愛的東西被我弄壞,可是我並沒有受到處罰;倒是有一次,摸父親口袋卻被罰跪。那時,我認為拿一點零錢,那比搖斷昂貴留聲機的過錯還大?年少的我,雖然百思不解,但母親處理這兩件事的態度,讓我體認到品德人格的重要性。

 

唯一被打的經驗


 
在我的記憶中,我只吃過一次母親的「竹絲炒肉」,那是小學三年級時的糗事。我在台中公園釣魚時,掉進水池,差點淹死,幸好被一位阿兵哥救起來;回家途中我不停地用糖果、冰棒賄賂我的小姪子,一路上他答應回去不說,但一進家門,那含糖的小嘴就大嚷:「阿嬤!阿姑沒有掉進水池裡!」最後當然是母親搬出家法細竹枝,這是我唯一的一次挨打經驗。通常母親都只處罰我跪在父親的沙發床前,可是總會忘掉我這個「跪床人」,常忘了叫我起來。後來我想出自救的辦法,在床底擺滿布偶,樂得跪在床前耍布袋戲,自編自唱,玩到不知不覺睡著了,等醒過來,人已在床上,也忘了為何事被罰。

 

我的個性很「中性」,可能是在成長過程中,我的行為比較沒有受到「性別」的限制。記得小學四年級時,她竟答應給我買一雙短筒馬靴,那是男孩的鞋,一般保守的母親是不可能給女兒買的。

還有像小學時,大部分的同學一窩蜂地被母親帶去穿耳洞,很多同學耳垂都發炎化膿,我很感謝母親沒讓我小小年紀就去受那種罪。

 

 

二、三十年前,穿前面開拉鏈的長褲是會被當做怪物的,但母親並反對我的穿扮。所以我認為「新女性」不是現代才有,每個年代都有一些有新見解、新做為的婦女。

  我是家裡的么女,因為和兄姊的年齡差距很大,童年少有玩伴,常處在阿姨堆中,慢慢地母親和阿姨都變成我的玩伴,所以我比同年齡的孩子早熟。初中時,母親已無法和我辯論,她常無可奈何地對我說:「我養了一個律師」。我的反抗期很早也很長,讓她很吃不消,記得總是我把門很用力帶上,把她丟在門外,我可以冷戰一星期,而母親就是母親,那真會跟「小人」計較,先開口是不會傷了她面子的。

 

 

母親是另一種朋友


 不知為什麼我的反抗期持續了很久。高中畢業後,父親替我安排了一份安定的職業,我不肯接受。參加聯考,考上實踐家政專科學校,兩個月就念不下去了,每個星期給家裡寄限時專送,當年沒有萬分火急的事是不會寄限時專送的,那「紅色炸彈」幾乎把母親炸出心臟病,她為了保命,火急北上,替我辦修學。第二年考上屏東農專的畜牧獸醫科,親戚朋友都認為女孩子學獸醫,簡直荒謬,母親卻沒有反對。

  記得在農專和霧社農校教書的那段日子,母親常帶著大包小包的食物,大老遠地趕來看我。不懂事的我,還常嘀咕,總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,母親為什麼還放心不下,使得我在同學和同事的眼中,好像是永遠長不大的孩子,不過也引來不少羡慕的眼光。

  重考那年,我故意不填寫台中的學校,執意想離開家,學習獨立。這其實不是叛逆,是一種「動物性」的本能。任何動物成長到某一階段一定會離開父母,以求自我獨立。母親相當開明,給了我這樣的機會。

  在很多場合,因有她在身旁,我很容易就出名了。她滿頭銀絲又加上皮膚白又細嫩,很像外國人,到那裡都會引人注意,「那個白頭髮的女兒」就成為我的註冊商標了。母親年輕時,除了粉膏和口紅之外,並沒特別使用保養皮膚的東西,而她的皮膚一直都是那麼細嫩,所以我從不相信任何能養顏的化妝品。

  在霧社教書時,偶爾我也會嘗試吞雲吐霧,玩吐煙圈。我不相信會抽煙就是壞女人的刻板印象,一個人的行為只要不傷害別人,那有好壞之分?有一次母親突然來看我,我只好把烟灰缸往床底下塞,她住了四、五天,走後我鬆了一口氣,趕緊找出烟灰缸,原來母親早已發覺了,她洗乾淨之後又放回原處,還可以若無其事地與我共享幾天的天倫之樂。那時,我們已可以談心,對我而言母親是另一種朋友。

  農專畢業後,家裡的經濟情況已不如前,計畫到日本念書,母親仍然全力支持。我留日期間,她甚至辭退傭人,節省開支讓我在外可以過得更寬裕些。她常說:「留錢財給孩子,不如栽培他有一技之長。」

 

  母女真正地相互了解


 
我民國六十三年回國,兩年後父親病逝,朝夕相處的老伴離去,給母親相當大的打擊。

  成年後,我跟母親相處的時間並不長,六十七年搬到台北公寓式的房子,才真正開始每天「大眼對小眼」的日子。經過長期的親密相處之後,我才真正地認識、了解母親,這是一個非常可貴的機會,也是值得珍惜的體驗。

  以往,因居住的空間大,又有父親相伴,母親較少注意我的生活細節;自從住進公寓後,我完全在她的視線下,樣樣逃不過她的法眼,很多事情都要以她作標準,我只好不時地提醒她:「我們又不是雙胞胎」,慢慢地,她也開始接受女兒的生活習性。

  我從「放任」制度掉入「管制」制度,非常不能適應,這或許是母親的心理補償作用,小時候沒有管束我,現在好像要加倍討回利息。她常告訴我:「你就是到了七十歲,我還是會把你當小孩子。」而我也常更正她:「到七十歲,我還是你的孩子,但不是小孩子了,你的孩子已是個能獨立自主的人,你不能過分左右他的做法哦」。  

    

民國六十七年五月三十日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附記: 母親去外太空已快滿四年,她是在我的懷裡安祥地踏上人生最後的旅途。奇怪的是母親走後,家裡時常飄著香氣,我的胸口也還一直留著她的體溫,相信她還一直在我身邊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  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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